【重要通知】好消息!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可免收门诊诊察费!

2024-02-2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重庆市献血条例》相关规定,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感谢献血者的无偿奉献,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经市政府同意,对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献血者开展激励工作,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免收个人应支付的门诊诊察费,我院已根据市卫健委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免收政策。

哪些患者可享受该激励

       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即符合《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关于“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标准,并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发文表彰的献血者。

具体激励措施

如何享受该激励

       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凭本人社保卡、身份证、荣誉卡到我院LG层门诊大厅挂号收费窗口办理挂号手续,并免收相关费用。

       温馨提示:荣誉卡仅限获奖者本人使用,就诊时需主动出示并接受工作人员查验。